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3浏览次数:859

 
各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高校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省委高校工委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07-2008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高校主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部门、院(系)、党总支(支部)、团总支。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高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成效明显。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遵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紧密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总结积累了丰富经验。
    4、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视加强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5、坚持与时俱进,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手段、方法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主动做好面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撰写有观点、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论文,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注重创新,积极研究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内容、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意见。
    三、评选要求
    各党总支(党委),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党总支(党委)在全院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于2009年6月18日前报院党委宣传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再组织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上报。
    联系电话:8462276 邮箱:xchb@wfmc.edu.cn
                            潍坊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