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开展党建工作研究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建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0年以来,个人和集体在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与人才工作、妇女工作、慈善工作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1.研究成果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个人和集体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调查报告、教科书等。
3.研究成果一般应是在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
4.研究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二、统计程序和要求
统计工作经个人填写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一)1式3份,各党总支(党委)、有关部门审核后,填写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二),于2016年4月28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chb@wfmc.edu.cn。
联系人:马伟涛,联系电话:8462276。
附件:1.全省高校党建研究成果登记表.doc
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