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上传发布时间:2018-07-02浏览次数:1126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我校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根据学校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汇编材料》《学习参考》等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真理力量和时代价值、指导作用和战略意义,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体系、科学思想方法,吃透精神实质,把握丰富内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化学思践悟,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落实

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紧密结合山东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有关重点任务,持之以恒抓实抓好。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工作领导权。三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创新引领,深化改革开放。五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党总支(党委)二级中心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重要内容,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学习质量,着力解决结合实际不够、学习成效不显等问题,克服以业务学习代替理论学习、以工作例会代替集中学习、以辅导报告代替学习原著等倾向。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要把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送宣传部。学校将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督查和通报。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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