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两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我校各项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开展学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法修正案。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紧抓好两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医护员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与观念,努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文化,加快推进依法治校建设,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和校内治理体系综合改革,创建名副其实的现代医科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法修正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附件: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docx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docx
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