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 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嘉诚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325

各党总支(党委)、各工会分会、各团总支: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历程,缅怀长征精神,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颂歌献给党唱响中国梦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6月27日晚7:00

   地点:智和湖东广场(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另行通知)

三、参赛说明

   1、以各党总支(党委)为单位,组成合唱团参赛。合唱团规模原则上不少于40人。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党总支可联合组队参赛。附属医院党委组织3个合唱团参赛。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带头参加。

   2、每个合唱团选唱一首以弘扬长征精神、歌颂党、歌颂祖国为内容的歌曲,伴奏方式自选。

   3、各合唱团所选曲目请务必于5月26日前报校工会,并报领队、联系人各一名。

   4、校工会为每个合唱团提供60元/人的参赛经费,专门用于服装、化妆、道具等方面支出。

四、评比及奖励

   1、本次大合唱比赛采用现场评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并颁发奖杯。

   2、评分标准

(1)基础分:(60分)

   ①演唱技巧(50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

   ②参加比赛人数符合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参赛(10分)。

(2)演唱形式与指挥(30分)

   ①指挥动作协调,能配合上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很好地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激情,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10分)

   ②现场气氛好,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10分)

   ③演唱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10分)

(3)服装纪律(10分)

   衣着整洁得体,精神面貌好,进出场有序。

五、活动要求

   1、“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比赛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基层党总支(党委)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参加。

   2、各基层党总支(党委)要认真布置这项活动,认真组织好合唱队伍的选拔工作,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领唱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教职医护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党爱国情怀。

   3、各参赛单位要厉行节约,工会参赛经费不得用于购买发放非比赛用品。


附件: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教职工合唱比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

                                2016年5月20日